公民自由聯會質疑是否「自願」
加拿大公民自由聯會(Canadian Civil Liberties Association)指出,由於公眾認為,拒絕提供DNA就等同於有嫌疑,因此,警方提出的「自願」提供DNA要求,有如等同強制要求。
加拿大公民自由聯會刑事司法部門發言人達思曼表示,IHIT的DNA調查引發了人們對種族側寫和廣泛的DNA蒐集是否適當的思考。她指出,儘管理論上,市民可以「自願」向警察提供DNA樣本,但收到DNA檢測要求者通常會發現這其實等同是強制性的,因為無論是否有證據指向他們和犯罪有關,只要拒絕提供DNA,他們就瞬間變成了嫌疑人。因此,達思曼對當事人同意接受DNA檢測的有效性提出質疑,尤其是對於包括新移民和難民的弱勢群體和邊緣化群體。
她以2013年發生在安省蒂爾森堡(Tillsonburg)的類似案件為例,安省省警(Ontario Provincial Police)對100名有色移民工人進行DNA檢驗。一名性侵受害者將性侵她的人描述為一名可能是有牙買加口音的黑人,隨後,安省省警便要求該地區的100名有色人種提供DNA樣本,然而,其中很多人的身高或年齡都不符合嫌疑人特徵,唯一相似之處是他們都是黑人。
該事件引發了大量的人權投訴,獨立警察總監辦公室(Office of the Independent Police Director)在調查後斷定,警方的大規模DNA檢驗「過於寬泛」。
達思曼指出,Faek和Fadhil不能對DNA檢測要求說「不」的事實,令人非常憂慮。她認為,若想使DNA抽查變成真正的「自願」性質,警察應努力使來自刑事司法系統截然不同的國家的群眾更加了解加國的個人權利和自由法。
達思曼表示,加拿大公民自由聯會希望警察的DNA掃描能夠受到獨立機構的監督,而監督範圍包括警察對DNA的扣留及破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