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色列創科投放1元 經濟增長8元 年撥40億惠1200項目 失敗毋須還款
【明報專訊】利用創新科技發展智慧城市已成世界各國目標。「創投之國」以色列可謂當中表表者,根據經濟合作與發展組織,過去16年當地研發支出佔GDP比例一直高踞全球榜首,去年達4.3%,而香港只有不足0.8%。以色列創新局(Israel Innovation Authority)主席Ami Appelbaum稱,當地政府每年約發放5億美元(約40億港元)資助企業發展創新科技,而獲政府投資的公司難免會失敗,但過程中仍對經濟增長有益,因此個別項目失敗,亦不代表投資失利。
明報記者 林穎茵 以色列報道
力研智慧出行 技術自用兼輸出
以色列政府於上周舉辦第6屆年度「智慧出行高峰會(Smart Mobility Summit)」,「能源替代及智慧出行計劃(Fuel Choices and Smart Mobility Initiative)」總監Anat Bonshtien開宗明義說,要將以色列打造成該領域的科技集中地,解決當地交通問題的同時,亦要向國際輸出技術,實行「創科外交」。
Bonshtien解釋,要做到「智慧出行」,要同時發展汽車互通、電動汽車、無人汽車及共享汽車四大方向,只做其中一項則難以面對未來趨勢。該計劃辦公室提供一站式政策支援,免企業「奔走於部門之間」;另政府會提供開放數據及高清地圖技術,支援無人車開發;目前以色列在「智慧出行」領域,已有逾500間大小公司,形成生態圈。研發中心開支以外,過去4年該國政府投放在該計劃的資金僅約1億美元(約7.8億港元)。
資助條件:知識產權生產須留國內
身兼創新局首席科學家的Appelbaum說,該國以「每美元資金投放可為國家賺取多少經濟增長」量度投資成效。創新局成立44年,專向創新科技企業審批配對資金,政府和私營出資各佔一半,近年創新局每年約發放5億美元,約1200個項目受惠,每個可獲150萬至1.5億港元,成功的話只須繳還3%至5%,不成功則毋須還款。他說研究顯示,近年每1美元可帶來5至8美元經濟增長,相當可觀。
資金申請有兩個條件,第一,知識產權須留在以色列;第二,產品須在國內生產。Appelbaum說,以色列科研成果的資本市場活躍,政府只須在欠缺投資者的階段參與即可帶動氣氛,是過去幾十年累積的成果。
(以色列創科行系列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