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黨向行會上訴 促特首8成員避席
【明報專訊】香港民族黨上月被政府以《社團條例》下令禁止運作,上訴期限至昨日屆滿,據悉該黨被取締前的召集人陳浩天、發言人周浩輝,分別在昨午5時前向行政會議提出上訴。陳浩天拒絕透露上訴理據,僅指在上訴書的最後提及要求特首林鄭月娥,以及另外8名行政會議成員處理上訴時避席。被點名要求避席的行會成員、新民黨主席葉劉淑儀稱一直無評論事件,不明白為何需要避席,會徵詢律政司意見再決定。
陳浩天不透露上訴理據
政府上月24日刊憲,保安局長李家超引用《社團條例》命令禁止香港民族黨在港運作或繼續運作,但該黨可在命令生效後30日內,向特首會同行政會議提出上訴。
陳浩天昨日說,在上訴書的最後提及特首及8名行會成員曾公開評論事件,故要求他們處理上訴時避席;至於上訴理據,陳浩天僅稱不便透露。據悉,該8名行會成員分別為保安局長李家超、教育局長楊潤雄、行會召集人陳智思、資深大律師湯家驊,以及立法會議員葉劉淑儀、黃國健、劉業強、張國鈞。
葉劉:是否避席徵詢律政司
葉劉淑儀表示她個人一直不願評論事件,因會影響行會就上訴的考慮,不明白為何自己需要避席,會徵詢律政司意見再決定;她說處理上訴時會詳閱政府及民族黨一方理據。湯家驊表示,他個人曾表明因對民族黨一事「講得太多」而會避席,但不認為其他行會成員有公開評論事件,即使特首本人亦只是表達要「依法辦事」。
另外,建築、測量、都市規劃及園境界議員謝偉銓早前在立法會提出書面質詢,當中問及政府會否調查香港尚有哪些鼓吹港獨的組織並加以規管等。政制及內地事務局諮詢保安局、教育局及民政事務局後指出,當局會按實際情G及證據依法處理,並指在2017/18年度,政制及內地事務局用於宣傳及推廣《憲法》及《基本法》的開支為1700萬元,當中宣傳推廣基本法內容均是「一國」及「兩制」並重,無特別為「反港獨」及「反分裂國家信息議題」專門撥備開支預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