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六旬女保安前年5月1日下班後,叮囑兒子煮飯共晉晚餐,惟自此失去蹤影。警方兩周後拘捕任職切肉員的內地漢,懷疑他殺害女保安後將屍體肢解,並分批以膠袋及行李箱運走。切肉員被控謀殺及防止合法埋葬屍體共兩罪,昨在高院受審。被告否認兩項控罪,控方透露切肉員在警誡下稱,是一名叫「阿海」的男子殺害事主,惟控方稱阿海只是切肉員虛構出來,切肉員是真正的兇手。
無屍無證人 被告為死者姨甥女前夫
控方陳辭表示,至今仍未能尋獲事主的屍首,亦無目擊證人,只能依賴環境證供。被告顏永周(51歲)於凍肉店任職切肉員,沒有香港身分證,並為事主姨甥女的前夫。2016年5月1日晚上7時多,62歲的事主陳秀華(圖)在何文田地盤下班,並於7時48分到達被告居住的大廈門口。
事主到大廈兩句鐘後 被告攜膠袋行李箱進出
閉路電視片段則顯示,被告於同日晚上7時14分返回大廈,至晚上9時48分開始不斷出入大廈,每次離開時均手持載有物體的膠袋、槌仔及前一天帶返家的行李箱,至凌晨近4時空手而回。被告亦曾在案發前致電友人,查問一個垃圾站的位置。控方相信被告於事主到達其家至晚上9時48分期間,殺害及肢解事主。
2016年5月3日,事主兒子陳浩文報警稱母親失蹤,兩周後警方上門拘捕被告,被告爬窗欲逃,其後稱因為非法入境,故要逃走。法證人員在單位廚房、睡房及洗手間內均發現事主血?,亦有小部分來自被告。
警上門後爬窗逃 被告稱因非法入境
被告在錄影會面下稱,案發前一個月最後一次見事主及通電話,曾向事主借2萬元,但其後已還錢;被告又稱涉案單位由又名「陳明」的「阿海」租住,多次稱案發當晚曾離家打麻將至午夜才回家。惟控方表示,無論閉路電視片段或是通話紀錄,均顯示被告說謊。
控方續稱,被告後來突然改口,稱當晚目擊阿海用刀刺向事主頸部,滿地鮮血,強調自己與案無關,又稱不知道阿海全名及身處位置,只知阿海經常往返內地販運器官。控方表示,阿海只是被告虛構;「陳明」則是被告行使的虛假身分證上的名字,用以搵工及租屋。控方認為被告所描述的殺人情節或許是真的,但兇手並非阿海,而是被告。
事主兒子昨出庭稱,案發當晚近7時,母親曾致電他稱會回家吃飯,叮囑他煮飯。惟他煮好飯後,卻一直等不到母親回家,他多次致電母親,但無回應,接下來兩天致電母親及聯絡母親上司,均找不到其母,遂在5月3日報警。
【案件編號:HCCC105/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