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西蘭商業、創新和就業部(MBIE)宣布,海外人士在新西蘭購買和建造居住物業新規定,將於下周一(22日)起實施。其中持臨時簽證者、即使是在當地生活都不能購買自住物業,但在22日前購買的任何房產,都不受新規定限制,持有人可自由保留物業。
在新規定下,以下人士購買自住房屋,毋須向海外投資辦公室(OIO)申請許可:
—澳洲、新西蘭或新加坡公民
—持澳洲、新西蘭或新加坡永久居民簽證且在新西蘭生活(即過去12個月內至少在當地居住183天)
—持新西蘭居民簽證且在當地生活
以下人士若要購買自住房屋,在新規定生效後必須向OIO申請:
—持新西蘭永久居民簽證或居民簽證,但不在新西蘭生活
—擁有澳洲或新加坡永久居民簽證,但並不在新西蘭生活
他們必須在新西蘭生活,以取得OIO的置業許可;若要離開新西蘭,必須出售手上物業
訪客、學生、工作假期或工作簽證的臨時簽證持有人,即使在新西蘭生活,都不可在當地購買自住房屋。
新規定影響被分類為「居住物業」(residential)或「度假物業」(lifestyle)的房產。民眾若想在新西蘭置業,必須按新規定填報《居住土地聲明》(Residential Land Statement),申明自己是否有購買資格;物業代理可幫助購買者填寫該聲明。
提供虛假聲明者,最高可罰款30萬新西蘭元(25.5萬加元)。
另外,若有意置業者目前未符合置業資格,或需申請許可後才能買入物業,需在簽約前通知物業代理;若他們想盡早簽約,則須將「獲得OIO許可」列為合約成就條件。
(新西蘭先驅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