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總統府陳姓女憲兵4月間在總統府內偷走士官長背包內的信用卡,盜刷購買車票、咖啡、蛋糕返家,共計盜刷2998元,台北地院依竊盜、詐欺、偽造文書罪判處陳女徒刑7月,緩刑3年,須向公庫支付5萬元。 判決指出,陳女為憲兵202 指揮部上兵,在今年清明連假前一天,4月3日傍晚6時,在總統府1號門警衛官辦公室內,發現士林憲兵隊某士官長掛於印表機上方的一個背包,利用四下無人機會,偷走背包內的信用卡。 隔天4日早上6時31分,陳女休假返家,先在台鐵板橋車站盜刷2張車票共908元,10多分鐘後,在板橋環球購物中心星巴克咖啡店,再盜刷購買1890元的咖啡、蛋糕。因士官長發覺信用卡遭人盜刷,馬上向銀行掛失。 陳女不知信用卡已掛失,於當天晚上10、11時,在住處上網至購物網站,欲再盜刷15,800元購買運動型攝影機,但因信用卡掛失,3度刷卡失敗而未遂,台北市憲兵隊循線逮捕。 陳女到案後坦承犯行,並將2998元匯還銀行,與被害士官長及銀行達成和解,台北地院考量陳女並無前科,犯後態度良好,依竊盜、詐欺、偽造文書罪判處徒刑7月,緩刑3年,須向公庫支付5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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