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警方6年前拘捕一名的士司機時,疑使用過分武力制服及押上警車致司機頸椎移位,全身癱瘓臥H近一個月後不治,死因庭昨繼續研訊。骨科專家醫生供稱,警員試圖制服司機上警車時,以手臂箍司機頸部,向上提起他至雙腳離地,司機頭部轉動近90度,相信因此導致頸椎受傷。 醫管局骨科服務統籌委員會主席、將軍澳醫院骨科部門主管李淵u為本案的骨科專家醫生。李表示,考慮到終年65歲的司機陳輝旺頸椎在案中受外力的各種情G,相信最大可能是警員箍頸制服陳,並將其送上警車時致陳頸椎受傷。李解釋,閉路電視片段顯示,警員手臂環繞陳的頸部,向上提起陳的身體至雙腳離地,當時陳的頸椎受到向上的外力,其身體重量或反抗造成向下墮的外力,而陳的頭部轉動近90度,有足夠的扯力傷害頸椎。 死者遭箍頸後四肢無力 恐頸椎已受重傷 李續稱,閉路電視片段顯示,陳在西隧收費站與日籍乘客爭執倒地時,能快速流暢站起,神情從容,跟職員正常交談,可見他當時頸椎沒有受傷。李續稱,陳極力反抗上警車,被箍頸拉扯後,四肢無力,未能自行站立,需由警員撐扶。警員及後將陳帶出警車,陳在沒有警員支撐下隨即倒地,雖然雙腳有郁動,但只是不隨意的郁動,反映陳不能控制四肢及身軀,相信陳的頸椎當時已受嚴重傷害。 代表警方和消防處的律師表示,陳被箍頸後,在救護車、急症室均無表示頸痛,質疑陳的傷勢不是在拘捕現場造成。李回應稱,病人在意識清醒下,頸椎受傷會感到頸痛,惟陳入院後被診斷患上急性思覺失調及譫妄,不排除陳因精神問題,未有指出頸痛。 另外,涉箍頸的警員早前作供時示範制服陳上警車的姿勢。李認為,警員指以手臂環繞陳的胸前,需費很大氣力才可拉動一個成人,並多靠手指力量,容易受傷。李認為,搬動成人時應捉住可固定的位置,如褲頭、衣服等。聆訊星期一繼續。 【案件編號:CCDI-47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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