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鄭:先普選後23條邏輯不通 稱護國安不應等 按條文普選可30年後
【明報專訊】特首林鄭月娥於新一份《施政報告》談及憲制問題時,指要堅守「一國」原則,重申對港獨零容忍;就《基本法》23條立法,林太承認今年對23條的表述與去年不同,原因是過去12個月發生的事,政府不能當「無發生過」,但稱無立法時間表。對於有聲音要求先普選特首再立23條,林太指「邏輯上不是好講得通」,解釋23條「應該馬上做」,普選則是「達至最終目的」,即「可以是10年後,可以是20年,可以是30年」。
明報記者
重啟政改方面,施政報告重申明白市民訴求,但不能罔顧現實,貿然重啟。林鄭月娥昨晚出席《施政論壇》時被問及為何不重啟政改,她反指若對事情沒把握,「是否迎難而上,撼頭埋牆?」強調不會做「撼頭埋牆」的事,稱在上屆政府負責推動政改,看見社會如何受傷,至今仍有很多「後遺症」,又稱「或者有朝一日立法會有三分之二建制派(即政改通過門檻),可以從容點答這個問題」。
重ㄛF改撼頭埋牆 社會受傷
施政報告表示會探討如何令社會正面處理23條立法這憲制要求,未立法不等於對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視若無睹;對可用以禁止相關行為的現行法例,不會備而不用,上月引用《社團條例》便是有力說明。林太昨在記者會強調,沒有政治壓力做23條立法,會審時度勢,繼續努力創造立法條件,但「對違反國家安全的行為不會瞇埋眼當見不到」。
對違國安行為不會視而不見
林太表示,看不到為何要將《基本法》23條及45條有關普選特首條文掛u;記者追問是否應先就23條立法後才有普選,她說基本法沒說明兩者立法的先後次序,重申45條條文是「達致最終目的(普選)」;23條則「維護國家安全看來不應該等……應即刻做」。
問及前特首梁振英經常在網上批評港獨,會否擔心被指面對港獨議題不夠強硬,林太稱「做得(特首)這個位,沒有什麼事要怕,我只會做最符合公眾利益的事」,強調「今日香港的事務是我負責」。
葉劉:林太有足夠智慧
新民黨主席葉劉淑儀表示,不少建制派認為23條立法是憲制責任,但權力在林太的手中,相信她有足夠的智慧;經民聯梁美芬對政府正視23條立法感到高興,雖未有時間表,但林太認真提醒有意「搞事」的人,可以現有法例執法亦是好開始。
民主黨:置23條於先 非常不智
民主黨主席胡志偉批評,林鄭將23條立法放在普選之上,令社會未有政改前,要重新面對對立、撕裂社會,非常不智。對於林太稱按現行法例針對適當行為,公民黨黨魁楊岳橋憂慮會用以打擊看不過眼的政治行為及政團,批評林太處理普選爭議篇幅甚少,看不到政制有向前發展空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