辯方質疑兩人事後聯繫不斷
【明報專訊】辯方質疑事主為何受侵犯後,與被告聯繫不斷,仍出席教練的訓練項目、在社交媒體貼出與教練合照,又送球鞋給教練等。事主X解釋,當時強迫自己不要回憶該段經歷,裝作若無其事;又否認在社交媒體愈多支持者對自己愈有利。
否認博支持 事主:強迫自己不回憶
辯方大律師傅昶生盤問時指出,事件發生後,事主X多次參與被告的生日會、贈送被告球鞋和公仔、出席其女兒的婚禮,並在社交媒體上載合照。X又多次跟隨被告參與訓練,並乘坐被告的汽車離開,又要求被告成為她的個人教練。辯方指出,以上行為與X其後在社交媒體描述的兩人關係疏遠不同。
對於繼續參與被告的訓練及送球鞋的舉動,X回應稱,當時強迫自己不要回憶該段經歷,當作沒有發生過。她形容兩人關係與以往相若,但對被告存有戒心,強調事後不敢用身體前面部分觸碰被告。辯方續問,被告曾性侵她,她應該憎恨被告,為何仍把被告的相放在?尾。X說,不認同憎恨被告,又指?尾有多張不同的照片,被告不是照片主角。
辯方又質疑X在社交媒體愈多支持者,便能獲得更多商業活動工作,X否認此說法。X承認將於10月起在母校擔任實習生,但不同意若被告仍在母校任教,其獲取錄的機會較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