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新聞網海外版-明報加西版(溫哥華) - Ming Pao Canada Vancouver Chinese Newspaper
[ 前往新版面 ]
 
 
其他新聞
特稿:港6共享單車公司 5間未為客投保
北京去年發指引要求投保
長者護養院善終少住院兩周 照顧開支省6.6萬
護養院離世毋須送院呈報
團結基金倡放寬合拍片限制看齊台灣
[顯示全部題目]

[昔日明報]

 
港聞
 駕駛昏厥撞斃女途人 九巴車長囚20月

【明報專訊】九巴車長前年在尖沙嘴駕駛巴士行經海防道與彌敦道交界時,剷上行人路撞斃26歲女途人,他辯稱因突然昏厥而導致意外。法官昨判刑時指斥被告明知自己身體不適但仍然駕駛,行為不負責任,更令年輕女子死亡,考慮到他日後難以重投同類工作,就一項危險駕駛引致他人死亡罪判監20個月及停牌5年。

曾販毒 與妻離異公屋被取

辯方大律師引述被告梁嶺(42歲)的背景報告稱,他原與母親、內地妻子及一名孩子同住公屋,但與妻子離異後被妻子取去該公屋,被告與無業的母親遷出,須給予母親生活費。辯方承認被告有與毒品有關的案底共6項,曾因販毒入獄27個月,但他自2007年起任職九巴,已經重新做人和重投社會,望法庭輕判。

身體狀?致意外獲減刑

法官判刑稱,被告駕駛公共巴士,事發前已嘔吐兩次,明知自己身體不適但仍然駕駛;幸好事發時是清晨6時, 而當時路面有障礙物阻擋,否則可能對乘客和道路使用者造成更嚴重的危險,直斥其行為不負責任,導致年輕女子死亡,量刑應以2年起。但考慮被告非刻意超速,乃其身體狀G令意外發生,意外後他亦情緒低落,需接受精神科和心理醫生治療,日後亦難以重投同類工作,故判囚20個月。

案情指前年9月29日,被告駕駛巴士由尖沙嘴碼頭總站開出,約4分鐘後駛至彌敦道與海防道交界時,撞斃站於欄杆外行人路上的女途人林寶寶。為被告錄取口供的警員指出,被告聲稱他是吃了含芝士的麵包而過敏及嘔吐,行車期間暈倒,才釀成意外。

【案件編號:DCCC479/17】

 
 
今日相關新聞
駕駛昏厥撞斃女途人 九巴車長囚20月
[顯示全部題目]



引用明報

引用明報(加拿大)內容收費準則:(包括:報章,各類附刊,數碼及任何名下之內容)

文字:每100字(含標點符號) 30元
特別內容如獨家新聞,名家約稿等另按情況收費

圖片:每張50元
獨家,合成圖片,圖樣設計另議。

凡未於收費表列明之項目而屬明報(加拿大)內容者,引用者請先行查詢收費。

舉報剽竊內容獎勵辦法:

凡舉報可能剽竊明報(加拿大)內容者,若有關舉報能成功令明報(加拿大)追討有關費用,在扣除追討費用後,舉報者可獲有關金額的15%作為酬勞。

 
廣告 advertisement
 
 
廣告 advertisement
 
 
 
 
 
主頁 ,  聘請 , 招租 ,
商業招租  ,  出讓  ,  補習  , 
招生  ,  各類服務  ,  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