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一名前往香港的旅客涉嫌將大麻(marijuana)或大麻膏(hashish)製成的油劑混在楓樹糖漿的瓶子之內,最後被識破拘捕。加國政府強調,就算大麻合法化,也不能未經事先批准,攜帶大麻進出加國。 根據聯邦政府發放的訊息,該案是在本年7月發生,地點是在溫哥華國際機場。大麻或大麻膏油被存放在四個外表看來像是楓樹糖漿的圓樽之內,而且有密封膠袋包裹。圓樽樽身奶白色,但樽蓋則為紅色。但最後難逃法網,被關員識破。 聯邦政府再次提醒旅客,就算大麻合法化之後,也不能隨便攜帶大麻跨越邊境,否則會觸犯嚴重的刑事法律;會被拘捕以及檢控。 聯邦政府強調,就算旅客的原居地大麻已經合法化,就算旅客擁有醫藥文件,授權旅客以大麻治病,也不能夠無牌攜帶大麻跨越邊境,不管數量多少。攜帶大麻跨越邊境,必須事先申請牌照或豁免。 聯邦政府強調,《大麻法》(The Cannabis Act)除了讓大麻合法化之外,同時對大麻的生產、批發、銷售及藏有,作出嚴格監管。 在大麻進口與出口上,只有加拿大衛生部有權發出許可證或是頒發豁免權。衛生部只會在極為罕有的情況之下,發出許可證或豁免,而且其用途會受到嚴格限制,比如是只能作醫療、科學研究,或是用來生產工業用大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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