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除房署外,本港多個政府部門都有將樹木檢驗及修理工序外判。自2016年起接收位於公路旁10米內未被批租及未撥用政府土地上的樹木(俗稱「孤兒樹」)護養工作的康文署,過去兩年合約亦有出現同一公司於同區包攬驗樹和修樹工作。康文署回應指,有職員負責日常監察兩項服務承辦商工作,確保服務質素及無利益衝突。 康文署回覆本報的2016至2018年按分區的樹木檢驗承辦商及樹木護養承辦商資料,佳盈樹木管理有限公司既是新界東的驗樹商,亦是該區的修樹商;天時綠化有限公司也同是新界北的驗樹和修樹商。 康文署:職員監察防利益衝突 康文署稱,過去3年以短期合約方式驗樹及修樹的承辦商,各自獨立按署方要求提供服務,並由職員負責日常監察兩項服務承辦商的工作,確保服務質素及無利益衝突。在長遠定期護養「孤兒樹」工作,署方已制定兩份為期兩年的樹木檢驗和護養服務合約,合約10月起生效;署方在制定該兩份合約時,已在標書內規定中標的承辦商必須為不同,且沒有直屬或間接關係的公司,以避免利益衝突。 而中標的樹木檢驗公司為梁永強任董事的「都市樹藝有限公司」,以1500多萬全數包攬港島西、港島東、九龍、新界北、新界西5區工作。而修樹公司則為「龍山樹木及環境建設有限公司」及「東記花園園藝有限公司」兩家公司 。 發展局:按指引制訂合約 發展局則回覆指,政府部門除按照局方頒布的《樹木風險評估及管理安排》指引,將樹木護養要求納入合約條款,因應工作模式及需要制訂合約安排。若委聘不同承辦商進行樹木檢查及樹木護養工作,部門均設有機制防止承辦商之間出現利益衝突,亦有部門委聘獨立審查承辦商覆核樹木檢查承辦商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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