溫市Airbnb短租廣告逾半無牌
免罰大限已過 違例者每次最高罰1000元
【明報專訊】溫哥華先前共有4700個Airbnb短租有效廣告,經分析有2432個至今並未取得溫市發給的商業牌照,而溫市府要求申領牌照的最後期限是兩天前的8月31日。專家估計,這些無牌廣告將被Airbnb撤下,佔總數的一半;違例者面臨每次最高1000元的罰款機制也已經啟動。
資料分析公司MountainMath Sofeware的創辦人伯格曼(Jens von Bergmann)指出,他比對了目前在Airbnb網上的溫市短租資料,以及溫市府的商業牌照資料,結果發現,有一半的短租單位並無溫市發給的牌照。
根據溫市府與Airbnb簽署的諒解備忘錄(MOU),Airbnb同意在溫市要求短租單位申請牌照的期限即8月31日之後,所有未取得溫市商業牌照的短租單位資料均應該被刪除。
此外,Airbnb還承諾對溫市府提供短租主人的姓名以及聯絡訊息,如此溫市可派附例官員前往了解並且執法。
不過,伯格曼就說,現在未取得牌照的短租單位佔一半,這將令Airbnb的可能獲利損失不少。
溫市短租附例規定,那些在Airbnb或是在Vacation Rental等短租網站刊登短租廣告,出租時間不到30天的單位,均應該向市府申請取得商業牌照。該附例4月19日開始生效,要求短租業主申領牌照的最後期限是8月31日。
根據規定,可向溫市申請短租商業牌照的單位必須是短租主人的自住房屋(primary residence),如果是租客則必須向業主取得許可,而柏文單位業主則必須確定短租在該大樓內是被允許的。
附例規定,如果在8月31日之後,Airbnb的主人仍是違反規定,則將面臨每次最多1000元的罰款。至於那些在溫市超過一個月的放租,則不是屬於短租,不需要申請牌照。
CBC報道指出,伯格曼認為,應該還有一些經營短租的人還存有一些妄想,認為短租附例並不適用於他們。
溫市府目前拒絕對於伯格曼的數字作出評論,但就表示下周會提供有關短租計劃的最新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