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年購16槍露餡 女保安販運槍械囚3年半
【明報專訊】一持槍牌的女保安員在6個月內合法地買下16支槍械,並因此引起店員懷疑,警方在一次跟蹤行動中發現她將剛買下的半自動手槍於一餐廳交給別人。警方後來又於一毒品屋發現她另一支槍。不過,她餘下11支槍卻下落不明。非法槍械被指為低陸平原槍械暴力罪案率上升的關鍵之一,專家關注出現這類「代人買槍」的現象。
42歲女子斯托弗(Christina Stover)因販運槍械而被定罪及判入獄3年半。她是一名保安員並持有槍牌,但她被形容為代人買槍者,指持合法牌照可買槍者為一些不可合法買槍的人士購買槍械。
被告於2015年9月至2016年3月一共買下16支槍,警方一共檢去她4支槍,而在一個毒品屋發現另一支,但餘下的11支則不知去向。被告承認四項販運槍械罪名,其中3支槍屬受管制的半自動手槍。
素里省級法院法官逾兩個月前給被告斯托弗判刑時指,槍械販運,尤其是半自動手槍,是最嚴重罪行之一。法官提到半自動手槍較容被藏起,並設計成可嚴重傷人和殺人。
斯托弗亦承認違反所有保釋條件,當中包括要求她將其餘的槍械繳交,但這似乎是不可能,因那些槍械的去向早已不受她控制。
案情指,一楓樹嶺槍舖的職員於2016年3月,待斯托弗來提貨時報警,她當時提走3支半自動手槍。她引人起疑的原因是,在此之前的6個月她已買入一支來福槍和另外12支半自動槍。
當她離開店舖後,警方展開監視行動去跟蹤她,並發現她在一餐廳內與一男子會面,她並將槍械交給該男子。該男子曾被起訴,但因搜查他住所的合法性受質疑,指控後來被撤銷。
菲沙河谷大學滅罪研究主席科漢(Irwin Cohen)指,傳統地一般會相信大部分罪案中的槍械是購自美國,但現時的情況已不同,大部分罪案中的槍是來自本地。他曾提議打擊販運槍械的方法,包括建議引入針對「代人買槍者」的法律,要求賣方保存槍械銷售的紀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