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夫多妻社區前領袖無罪案重審
【明報專訊】卑詩一個奉行一夫多妻制社區的前領袖奧勒(James Oler),被起訴具性目的帶15歲少女過關到美國並在去年獲判無罪,檢控上訴裁決,卑詩上訴庭現判案件重新審訊。
去年卑詩最高法院法官認為,未可證明54歲奧勒是為了安排將少女送到美國嫁給其教派另一成員而在加拿大境內曾進行過什麼,因此判他無罪。案情提到,當被告於2004年接獲另一領袖Warren Jeffs的來電要求帶少女到美國時,沒有證據可證明奧勒當時身處的地點,亦沒有紀錄顯示被告或該少女曾過邊境。
不過,特別檢控官韋爾遜(Peter Wilson)向上訴庭爭辯,提出在加拿大境內犯錯的證明並不是定罪必須的條件。他稱,防止兒童遭受他人有性目的而被帶走的法律是設計成去保護兒童被帶往其他國家,並且屬於加拿大法律下的一種罪行,因此也適用於奧勒被指控在美國所做的事。
上訴庭同意其觀點,昨日並公布判決指原審法官犯錯。法官小組三名成員之一的桑德斯(Mary Saunders)於裁決中指,「即使那孩子被帶走時,被告不在加國境內,但加拿大亦必須保護那些弱勢社群。」她亦說明,法律定明需要有證據證明當疑犯安排期間,該兒童是在加拿大境內。
原審法官沒有就少女當時身處哪兒而表達過結論,但該法官有記下一事實指該少女是加拿大一通常居民,但又不能證明當時她在加國。
桑德斯認為,環境證供或可顯示少女的位置,但原審法官未有研究,因此上訴庭判必須重新審訊。
奧勒曾為卑詩邦富廷(Bountiful)社區領袖,而當地奉行一夫多妻制,但在約2012年被該教派逐離,他亦於另一審訊中被判一夫多妻罪成立,他現居於阿省。
另外,上訴庭昨日亦駁回另一被告布萊克莫爾(Emily Blackmore,也名Gail)被定罪的上訴,她因為將一名13歲女童帶過境而被定罪。
布萊克莫爾的丈夫為Brandon Blackmore,亦已被定同一項罪名。布萊克莫爾的代表律師曾爭辯,被告有可能不知道其丈夫的計劃,帶少女往美國是要將她嫁給其教派一較年長的成員。案中的兩名年輕女性的身分獲報道禁令所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