尖沙嘴表演擾民 跨部門定應對策略 警勸文化中心外表演 康署禁打賞
【明報專訊】旺角西洋菜南街上月底取消行人專用區後,有表演者轉到尖沙嘴天星碼頭一帶唱歌,本月11日更有示威者與「大媽」團衝突,需警方調停及護送表演者離場。據本報了解,政府跨部門開會後敲定由警方加強軍裝及便裝人員巡邏,勸喻在天星碼頭外的表演者不要阻街及可遷到文化中心對出、由康文署管理的空地表演,但同時嚴禁在場收取金錢打賞。明報記者
警增巡邏防阻路 康署監察聲量
據了解,政府本月9日曾召開跨部門會議,討論旺角「殺街」後的影響及天星碼頭外街頭表演的情G。經商討後,警方軍裝及便衣警員無論平日或假日均會加強巡邏,若在天星碼頭及「五支旗杆」附近範圍見有團體表演時引致阻路,會勸喻他們改到文化中心範圍表演。
此外,在場管理的康文署人員會監察表演者發出的聲量會否超出指定分貝,若達80多至90分貝會勸喻,另會密切監察表演團體有否收取打賞。
曾詢法律意見 難控行乞
對於坊間有意見要求以打擊行乞的法例檢控收取打賞的「大媽」表演者,據悉政府內部曾就此諮詢法律意見,獲告知若賣藝者在公眾地方收取酬金,並不能視作行乞而作檢控,過去亦有街頭表演者被控「乞取施捨」入罪後上訴得直的案例(見另稿)。
本報記者昨午5時許至8時在尖沙嘴觀察,海港城外廣告牌及五星旗杆一帶均沒有表演者,而在文化中心範圍,高峰時共有3個年輕人表演團體和3個唱懷舊歌曲的團體分散各處演出,未見「鬥大聲」,亦不見載歌載舞的「大媽團」。現場約有20名便衣及軍裝警員,以及約10名文化中心廣場職員戒備,並有登記表演者資料。廣場內多處貼有告示,指「自娛活動」受《噪音管制條例》及《文娛中心規例》規管,呼籲「自娛人士」勿用擴音裝置,以免對其他公撲y成煩擾,另列明嚴禁接受任何形式的金錢打賞。有康文署人員表示會「依法處理」,強調表演者「一定不能收錢」。據記者觀察,不見表演者收取打賞。
學獨聯再到場 未見大媽團
繼上周六後,「學生獨立聯盟」昨晚約7時再到場「監察」,代表陳家駒展示「請勿行乞」直幡來回行走碼頭至文化中心廣場一帶。有演唱懷舊歌的中年表演者執拾準備離去之際碰上陳家駒,陳守候至他們離去,自己才離開。該團體表演者吳小姐說自己並非「大媽」,在尖沙嘴一帶表演近兩年,沒有收錢。學生獨立聯盟在場逗留約半小時便離去,陳表示「會密切監察天星碼頭的文化保育,以及新移民大媽所造成的滋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