憂經濟損失 高院拒發一地兩檢禁令 官:明白關乎司法權 已衡量傷害
【明報專訊】《廣深港高鐵(一地兩檢)條例》6月14日在立法會通過,同月22日刊憲成為香港法例,其後有5人先後入稟高院申請司法覆核,聆訊將於10月30日展開。其中青年新政梁頌恆與「長洲覆核王」郭卓堅,上周向法庭申請臨時禁制令,要求暫緩「一地兩檢」在聆訊前執行。高院昨頒判辭拒批申請,指頒禁制令會造成巨額經濟損失。郭卓堅在庭外哽咽道﹕「我已經盡晒力為香港做到呢一步。」
郭卓堅哽咽:盡晒力
郭卓堅昨親身到法庭取判辭,認為「今日我輸,也是好多香港人輸」,但不會放棄訴訟,並會研究判辭,考慮上訴;至於梁頌恆則回覆本報稱,決定權不在他手,「大家已盡晒力,唔得都無辦法」,他亦會視乎郭的上訴期會否太接近覆核聆訊的日子,再決定是否上訴。
官:內地車站難做到兩地兩檢
法官周家明在判辭指出,本案涉及重大公眾利益,明顯地若法庭頒下臨時禁制令,高鐵將無法如期今年9月通車。周官接納政府一方稱,其餘內地車站均沒有海關、入境及檢疫設備,故無法實施「兩地兩檢」。
周官引述運輸及房屋局常任秘書長黎以德的供辭,指一旦高鐵延遲通車,將會為港鐵等營運商帶來龐大經濟損失,包括每月3.7億元收入及每月1.7億元營運及保養開支,並令香港商機、旅遊業及就業機會受損,影響香港形象。
雖然兩申請人質疑政府提出的數據,周官認為在此階段法庭毋須考究有關數字,但可肯定無法如期通車必會造成巨額經濟損失,數字以每月超過數百萬元計。
官:是否坐高鐵個人選擇
同時,周官認為兩申請人均無法說服法庭,他們有意在司法覆核有結果前乘坐高鐵前往內地。周官亦稱,香港尚有其他運輸方法讓申請人或反對一地兩檢安排的公眾前往內地。
周官稱明白本案關注的非僅是交通問題,而是關乎本港法庭在內地口岸區的司法管轄權及法律應用問題。雖然兩申請人指出,若法庭不頒令或會帶來不可逆轉的後果,但周官指此階段是否乘坐高鐵乃公眾的個人意願,上述不可逆轉的後果亦只是出於假設。
周官同意假若今天不頒令,若日後裁定一地兩檢違憲,或會帶來損害,但經過衡量後,他認為現不頒令所造成的損害會較小,故拒絕頒令,兼裁定兩申請人須付訟費。
【案件編號:HCAL1160、1165/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