衝政總案 雙學三子獲訟費
【明報專訊】被控衝擊政府總部東翼前地(又稱公民廣場)的「雙學三子」黃之鋒、羅冠聰和周永康,去年8月被上訴庭改判監禁,他們不服提上訴。終院早前裁定3人上訴得直,他們毋須再就本案服刑。終院昨就訟費事宜頒下判辭,批評律政司一方面以涉及公眾利益為由提覆核,另一方面又要求法庭不要頒令訟費由公帑支付,裁定雙學三子可獲裁判法院刑期覆核至終院上訴的訟費。
律政司要求不要公帑支付 被官斥
黃之鋒、羅冠聰和周永康前年被判處社會服務令或緩刑後,律政司曾於原審裁判官席前提出刑期覆核但失敗,其後向上訴庭申請覆核則勝訴。3人被改判囚後,先後向上訴庭申請上訴至終院證明書,再向終院申請保釋及上訴許可,今次訟費爭議涉及5次聆訊。終院昨於判辭中指出,律政司不爭議覆核失敗的訟費,但反對其餘多個事項的訟費,以反映上訴方並非完全勝訴。
終院認為,法庭當時已就兩個理據批出上訴許可,且上訴方最終得直,故無論是上訴許可或是保釋申請等的聆訊,上訴方均應獲訟費。至於上訴至終院證明書的聆訊,終院同樣認為律政司須付訟費,惟指該次聆訊毋須3名律師處理,故此部分並無批足。
【案件編號:FACC8-1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