拳擊手毆劫兩男 稱酒後犯案減武力
【明報專訊】拳擊手去年兩次箍頸搶劫兩男共1720元,並以玻璃樽襲擊及拳打事主至骨折及腦部挫傷,他在警誡下稱事前曾飲酒以減低所用武力。拳擊手昨承認兩項搶劫罪,求情稱因患有性格障礙,變得具侵略性及暴力,曾求醫但沒改善。法官認為被告變得暴力或有多個可能性,決定先索取其背景、精神及心理報告,還押候判。
曾因未阻搶劫遭友毆打
辯方昨求情時透露,被告林布駿康(Limbu Jun-kang)(25 歲)12歲開始出現過度活躍及專注力不足等徵狀,14歲輟學。他某次與朋友外出時被搶劫,身材高大的他因未有挺身阻止劫案,事後被朋友毆打。
辯方續稱,被告2012年開始學拳,同年確診廣泛性發展障礙,變得具侵略性。2015年被告遭性侵,情G轉差;前年因干犯非禮罪被判囚後,至少3次因暴力問題被送院,更曾企圖自殺。辯方又表示被告去年曾到精神科求醫,惟僅獲准留院10天。法官聞言表示,被告變得暴力或有多個可能,質疑公營醫療系統是不公平的說法,惟考慮到被告的利益,決定先索取其背景、精神及心理報告。
求情稱性格障礙變具侵略性
根據案情,去年11月12日凌晨,被告跟隨首名事主到中環威靈頓街一條後巷,從後箍頸並暴打事主臉部,要求他交出財物。被告搶去事主1300元,繼續襲擊對方約3分鐘後逃去。同月17日,被告重施故技,在相同地點箍頸及暴打第二名事主,搶去對方420元後,以玻璃樽襲擊其頭部。兩名事主分別遭打至鼻骨折及腦部有挫傷。被告同月18日被捕,在警誡下稱因擔心會重傷甚至殺害他人,第二次搶劫前曾飲酒,期望減低搶劫時所使用武力程度。
【案件編號:HCCC159/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