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已婚中學男教師涉於2014至2017年間,經常駕車接送兩名年約15至16歲的姊妹學生,其間分別對二人表達愛意,又涉摸其中一人的胸及大腿、捉對方的手摸自己的陰莖及胸等,更自稱不能生育及曾被父親侵犯。男教師昨日就9項非禮罪受審,兩姊妹在庭上均表示對被告的行為感到不舒服。 分別對兩人表達愛意 事主X供稱,2014年6月被告吳國強(40歲)駕車載她到青嶼幹線觀景台,其後被告捉住她的手表示喜歡她。X稱當時鬆開被告的手,指被告有家室,當時她感到嘔心,但又不知道怎樣離開。辯方則指當時被告是想表達歉意,X回應稱沒印象。 X的胞妹、事主Y供稱,被告2015至2017年間經常要求她放學要乘他的車回家,回家前被告會說想聊天,將車停在一旁。Y指有一次停車期間被告突然強吻她的嘴,一度想伸舌頭,她立即縮開,被告稱很喜歡她;被告又在兩個不同日子,在車內伸手入其裙下摸她的大腿,她曾捉茬Q告的手阻止;有一次她運動後被告為她按壓小腿,其後卻拉開運動長褲側的拉鏈摸其大腿。 Y續稱,另一次同樣在被告車內,她對被告表示自己身材不好,被告突然將手放在其乳房撫摸數秒,對她說「都唔係咁差隉v;被告又曾自稱不能生育,捉住她的手摸其陰莖;另一次被告指小時候被父親侵犯,捉住她的手打圈地摸其胸膛。Y稱,一次乘巴士時被告亦伸手摸其大腿。 事主稱為穩被告情緒 心軟上車 Y指曾嘗試拒絕上被告車,惟被告會表示不能失去她、不斷打電話或以短訊找她,更會跪在她面前及不斷哭等等,她會因為想穩定被告情緒而心軟上車。惟辯方指當時被告與Y是情侶關係,Y同意涉案行為,Y否認。聆訊明續。 【案件編號:WKCC157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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