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30歲饒姓男子冒充直播主與得標買家聯絡,佯稱商品需線上刷卡消費,騙到信用卡號碼後再去盜刷,成功刷得1萬7498元,新北地院依偽造文書、詐欺罪判處有期徒刑9月,得易科罰金27萬元,可上訴。 起訴指出,去年8月起,饒男在新北市中和區住處以手機上網連結「台北濱江」、「柯孟杰」、「Betty Hsu」等販賣海鮮肉品、體育用品、珠寶美妝的臉書粉絲專頁,擷取賣家臉書頭像後,另申請臉書帳號及LINE帳號,之後一邊觀看直播拍賣狀況,一邊假冒賣家,透過臉書與LINE跟得標者聯絡,謊稱得標商品須以信用卡付款,傳偽造的「確認表單」給得標者,4名買家誤信填入完整的信用卡資料。 去年8月至12月,饒男持這些信用卡資料,在網路上瘋狂刷卡,購買遊戲點數、手機、筆電、按摩券、食材等,前後共刷卡消費16萬8000餘元,因部分訂單交易取消,最後僅成功盜刷1萬7498元,買家與銀行察覺有異報警處理,直播業者也在臉書發文提醒買家防詐,強調絕對不會以FB或LINE私訊買家匯款或刷卡。檢方偵訊時,饒男坦承盜刷信用卡,但否認行騙,供稱信用卡都是綽號「輝哥」的同伙詐得;審理時,饒男全部認罪,並與2名被害人及台北濱江調解成立,法官因此判刑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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