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台灣每年有近2000名18歲以下兒童及青少年遭受性虐待(加害者以權威、暴力或金錢,引誘脅迫與其發生性活動,例如猥褻、性侵害、性交易、性器官接觸、發生性行為、給孩子看色情圖片、使用兒童製作色情產品及利用兒童從事色情表演等),更有35%的人反覆受虐,其中,身體殘障的孩子更是反覆受虐高風險族群。 涉男童個案10年增3.25倍 中央社報道,根據台灣衛生福利部統計,過去10年全台灣每10萬名兒童就有41人曾遭性虐待,相當於每年有1935人受害,平均每天約有5.3宗個案發生,其中女童是男童的6倍,但男童性虐待案在10年間增加了3.25倍。 反覆受虐童 37.5%有身體障礙 台灣長庚醫院兒童一般醫學科主治醫師胡美華昨在記者會上表示,2001至2010年到該院求診的受虐兒童中,有91名受害者年齡介乎13至17歲,96.7%是女童,其中有32人、即約35%反覆遭性虐待,而且75%的施虐者是親人或熟識的人,地點大多在家中或熟悉的地方。 反覆受虐兒童中59.4%出現急性精神問題,超過兩成企圖自殺,其中37.5%本身有語言遲緩、癲癇等身障問題。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