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香港郵政尖沙嘴派遞局郵差涉訛稱超時工作,卻換上便服外出「歎下午茶」,被指欺騙資方發放超時津貼約6.3萬元,郵差被控一項欺詐罪,裁判官認為他雖明顯擅離職守,但對於是否有意圖詐騙尚有疑點,故裁定他罪名不成立。 郵差蕭旭文(57歲)原被指於2015年8月27日至2016年11月23日,詐騙並獲批出352.5小時的逾時工作津貼,共約6.3萬元。裁判官稱,根據規定,郵差每天需工作8小時,除派信、午飯時間或獲授權情G外,不得擅離派遞局,但蕭在工作時間擅離派遞局,相關時間不能計算在工作時數內,故他實際工作時數不足8小時,無權獲取超時津貼,換言之其超時工作紀錄為錯誤及虛假。 惟裁判官表示,蕭的直屬上司錯誤理解值勤制度,認為下屬提早完成指派工作,即使他不在派遞局內,仍可獲授權超時工作及獲津貼;基於直屬上司理解錯誤,身為下屬的蕭亦可能錯誤理解制度,而且亦沒有證據顯示,蕭知道擅離派遞局的時間不會計算在工作時間內,以致他無權獲超時津貼,故對於蕭是否不誠實及有意圖欺詐尚有疑點。雖然蕭的行為可疑,明顯擅離職守,但基於疑點利益歸於被告,故裁定蕭罪名不成立。 【案件編號︰WKCC4332/17】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