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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家中加工大麻爆炸禍妻兒 大難不死華漢輕判囚3年

【明報專訊】一名姓翁男子與妻兒一家五口租住安省萬錦市一個物業﹐卻在物業內非法加工大麻﹐更在屋內儲放173罐丁烷氣罐,而且氣罐上沒有氣帽,非常容易泄漏。任由一家人住在一個隨時爆發的火山口上﹐結果民宅真的發生大爆炸﹐男子全身嚴重燒傷﹐大火不但令其居住的民宅嚴重焚毀﹐且波及兩側的民居。

服刑後料遣返中國

法庭早前審結案件﹐考慮到被告主動認罪,而且也在爆炸中受傷,故予以輕判,只判他入獄3年。其中非法加工大麻判1年,疏忽而致縱火罪名判2年﹐減去被告被判刑前已坐牢11個月,因此他只須再服刑2年零1個月。被告服刑後還可能被遣返原居地﹐與妻兒分隔兩地。

此外,被告還要提交自己的DNA樣本﹐存入警方數據庫,以及繳付罰金400元。

2016年3月15日下午,萬錦市士刁路(Steeles Ave.)夾麥高雲路(McCowan Ave.)東北角Douglas Haig Drive一個民宅發生大爆炸並着火焚燒。租住該屋的華裔男子翁氏與其女友以及3名年齡由只有2個月大至3歲半的小童倖免於難。

爆炸發生時,翁氏及家小都在屋內,翁氏雖及時逃生,但全身燒傷,且傷勢相當嚴重。翁的女友和孩子也被送院,其中一名小孩頭部受傷。

警方調查發現,翁氏使用他人的名字,申請到一張「作醫療用途的個人使用乾燥大麻生產許可證」,並且利用這張許可證,為自己非法加工大麻產品作掩護。警方事後在現場找到了4.5公斤大麻。

現年33歲的翁氏,於2009年以難民申請人身分從中國來到加拿大,目前該申請已被移民部拒絕,目前正處於移民聆訊保釋期間,而且已被移民部下達了遣返令。

翁氏沒有結婚,從2011年開始與女友同居並生下3個孩子。他在中國讀完初中後就出來謀生,先後做過洗車、安裝汽車零配件和木工的工作。來到加拿大後,翁氏先是做廚師,然後是屋頂工,後來又去到農場工作,最後又回來做餐館,他的女友是一名餐館女侍應。

2017年時,翁氏因涉及5000元以下的欺詐罪,被判有條件釋放及12個月緩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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