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南豐集團創辦人陳廷驊生前分配其部分資產,其前妻楊福娥(又名楊福和)早前要求法庭推翻陳的資產處置安排,獲判勝訴,法庭下令幼女陳慧慧要賠償逾80億元。陳慧慧日前以父親遺產執行人身分入稟高院,指楊福娥未有按協議支付山頂大宅的開支,要求對方賠償。 涉款800萬 指母違協議 原訴為穎軒發展有限公司(下稱穎軒發展)及陳廷驊的遺產執行人陳慧慧、李佩玲和周淑嫻;被告為楊福娥。根據資料,涉案大宅由穎軒發展持有。 入稟狀指出,穎軒發展自2012年6月至本年3月共支出818萬多元於山頂中峽道5號大宅中,並令被告不當地受益及享用。被告亦違反2011年所簽協議,沒向原訴支付任何開支。原訴要求被告賠償。 【入稟編號:HCA149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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