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本報去年報道,大角嘴富多來新h二期法團2015年啟動維修工程後,約700萬元工程儲備金去向不明,時任法團主席姚盛賢因涉嫌偽造文書罪被捕。有現任法團委員表示,姚日前到土地註冊處申請撤走現任委員,並到銀行申請更換法團戶口的代表人,幸有銀行職員對文件起疑,阻止事件發生。有議員質疑,現時法團登記機制有漏洞,土地註冊處毋須核對申請人資料便可批准文件,讓不法分子有機可乘。 警方表示,前日拘捕一名47歲姓姚男子,涉嫌欺詐,他已獲准保釋候查,須於7月下旬向警方報到;案件交由旺角警區刑事調查隊第10隊跟進。 富多來h法團前主席被指圖撤現任委員 富多來新h二期法團委員王火強稱,本月15日接到法團戶口的銀行通知,表示有人將土地註冊處更改法團委員資料文件帶到銀行,申請更改使用法團銀行戶口的代表,但文件中無土地註冊處的確認存檔印鑑,銀行職員起疑並致電法團揭發事件,王隨即報警求助。 王火強說,現時若要更改法團登記資料,只需到土地註冊處填寫表格申請,但土地處不會對申請者身分查證,只要再交由銀行核對資料,便可持有法團權力,他表示,若無銀行職員及時發現,法團款項恐已不翼而飛。 議員促修例 改選要民政署職員見證 協助法團的民建聯立法會議員劉國勳表示,事件反映現時的《建築物管理條例》有漏洞,批評現時土地註冊處對法團註冊申請資料只備存,但不作核實,如同虛設,並促請政府修例,規定涉及業主立案法團換屆改選的會議,需要有民政署職員在場見證,而民政署亦有責任就改選結果認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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