散布假新聞拘3天 綠委提案惹議
【明報專訊】對抗「假新聞」,民進黨立委竟出手提案修《社會秩序維護法》,凡散布假新聞、假消息者,最重可拘留3天!
修社維法63條 明確定義化
蔡英文日前曾表示,假新聞及謠言對施政造成嚴重干擾,日前在民進黨中常會上也舉近日飽受攻擊的北農總經理吳音寧為例,強調希望府院黨齊動員,不讓假新聞誤導人民;行政院長賴清德日前還下令政院設置「即時新聞澄清專區」,政院轄下部會分別設有類似專區,提供民眾查詢。
如今,綠委邱志偉、蘇震清提案修《社維法》第63條,新增「未經查證在網路散播傳遞假新聞、假消息,足以影響公共之安寧秩序者」,處3日以下拘留或3萬元以下罰鍰,法案目前交付委員會審查。
邱志偉提案說明指出,未經查證即散播或傳送假新聞(Fake news)、假消息日益猖獗,常讓網友無所適從,實質影響公共秩序、社會安寧。為有效規範、處罰謠言散播者,避免影響社會安寧,因此提案修法杜絕假新聞、假消息。邱志偉表示,《社維法》63條原本就有規範,「散布謠言,足以影響公共之安寧者,處3日以下拘留或新台幣3萬元以下罰鍰。」既然散布謠言本來就要開罰,那他將假新聞視為謠言,將之明確定義化開罰,沒什麼問題。
不該逾越法律 藍委有異見
邱志偉說,現在幾乎所有人都使用社群軟體,所以有人透過社群軟體傳播威力,放出假新聞攻擊特定團體,而轉傳假新聞的人多半也保持特定看法,很可能成為源頭幫兇。
邱志偉強調,他絕對捍衛新聞自由,但希望不要有人因此濫用,而一般大眾傳遞消息時也要更小心,同時做好查證工作。提案修法是為保障整體社會秩序與安寧,並非是為保障特定政黨或團體。
至於要由誰認定假新聞?邱志偉說,既然只是在《社違法》更改文字,那就照原本該走的司法程序即可。對此修法,國民黨立委蔣萬安說,雖然假消息、假新聞需要被遏止,但手段不該逾越法律界限,更不該侵犯言論自由。至於散布假消息是否需被拘束人身自由,值得商榷。
恐生寒蟬效應 學者不認同
中正大學傳播系教授胡元輝指出,立委提案對散布假新聞的罰責雖不高,但一樣會產生寒蟬效應,尤其政治性言論,更容易造成民眾恐懼,一般歐美民主國家不會採行這樣的做法。也有學者認為,既然民進黨要提案,應將政府官員、政黨、民代、法人、民調機構及媒體等放進規範,「不要只准官方放火,不容百姓點燈,否則與回到戒嚴有何差別?」
面對質疑,邱志偉飽受抨擊後表示,他對自己提案修法的出發點有信心,且是為了公眾利益,但各界反彈聲音他都會傾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