樓花買賣獲利漏報稅 重罰可達避稅金額一半
【明報專訊】任何人在報稅時﹐都需要向加拿大稅局申報在稅務年度內所出售的物業﹐就算出售的物業是慣常居所(principal house)﹐可以享有100%免繳增值稅亦不例外。據加拿大稅務局周前公布﹐該局持續對不遵守物業交易稅務規定進行調查﹐尤其是在多倫多和溫哥華地產市場。稅局揚言﹐繼續採取實際行動以打擊不遵守法例者。
緊盯安省卑詩3萬個案
抽出6億未報稅款
在過去3年內﹐加拿大稅局檢視過安省和卑詩省超過3萬個案﹐並找出接近6億元與地產交易有關的額外稅款﹐這導致超過4,300萬元罰款。在2017至2018年度﹐稅局評估出的額外稅款比對上一個年度多出1.03億元﹐罰款增加1,900萬元。
稅局特別關注「樓花銷售」──買家從發展商購入未建成的共管柏文單位﹐在建成前售予其他買家。稅局向發展商及建築商提出所謂「無名人士要求」﹐要求涉及這種交易的買家資料。稅局拿到這些資料後﹐可以找出可能沒有正確申報所得稅和貨勞稅/銷售稅的納稅人。
稅局還會檢查物業轉手賣買。稅務專家指出﹐這種行為並非違法﹐加拿大人有權購買及出售物業謀利。
不過﹐稅局警告說﹐從這些交易所獲的收益﹐均被視為商業收益﹐必須向稅務申報。若沒有申報﹐可以導致欠稅重估﹐欠稅者的不可抵扣拖欠利息將增加。
嚴重者﹐稅局可能向漏報者徵收大筆罰款﹐這筆罰款可以是避稅金額的一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