優質教育基金設快隊 3個月可批
【明報專訊】財政預算案建議優質教育基金撥備30億元,設立「公帑資助學校專項撥款計劃」。基金督導委員會主席徐聯安昨公布細節,形容新計劃是「快隊」,申請時間較以往快約3個月,可助學校「圓夢」,推行校本課程、購買物資和改善校舍等措施。
金額不設上限 須4學年內實行
計劃於今年7月起接受申請,涵蓋所有公營中小學、特殊學校及已參加新幼稚園教育計劃的幼稚園,申請時須以學校為申請單位。幼稚園和中小學的參考資助金額分別為50萬和200萬,申請項目須於2018/19學年起4個學年內實行。徐聯安形容新計劃為「快隊」,稱以往一般申請需約6個月審批,新計劃則簡化了程序,由計劃書轉用表格申請,料3個月內完成審批,最快第一批資助可於今年10月批出,強調參考資助金額並不是上限,只是「方便學校在構思計劃時有所預算」。
新計劃須與教學課程學生支援有關
教育局首席助理秘書長陳婉嫻表示,新計劃雖包括校舍工程和購買物資等項目,但必須跟教學課程和學生支援兩個方向有關,她舉例,若因推行STEM而重新設計教室,便可申請新計劃,但純粹裝修老舊校舍等原因,則只可循現行途徑申請資助。陳又說,現時基金剩餘約90多億元,有足夠資源推行新計劃。
鳳溪第一小學校長朱偉林表示,以往審核過於「手緊」,曾向該基金申請50萬推廣說話訓練,最終被縮減剩下20萬,盼日後放寬限制,讓學校有足夠資源購買硬件。幼稚園協會會長唐少勳認為,50萬資助有助學校向坊間機構購買服務,在校內舉辦活動,推動家校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