油管爭議 溫市環評司法覆核敗訴
史高米殊部族訴訟亦遭駁回
【明報專訊】卑詩最高法院駁回兩項由溫哥華市政府及史高米殊部族(Squamish Nation)就擴建跨山輸油管(Trans Mountain Pipeline)獲得省府環評證書一事提出的司法覆核。市政府表示對省最高法院的決定感到失望,現正研判判決書的內容,尚未決定是否提出上訴。
去年6月1日,史高米殊部族提出司法覆核,基於省政府在法律上有責任就輸油管方案提供一個公開及正式的平台收集市民意見,指控省政府未就有關計劃項目充分諮詢公眾。另一項司法覆核由溫市府提出,基於省政府未有就環境、經濟、社會、歷史文物及健康等方面作進一步評估,指控省政府違反程序公義,向康德摩根公司(Kinder Morgan)發出了環境評估證書。
這兩項司法覆核在昨日均被卑詩最高法院駁回。法官格雷斯爾(Christopher Grauer)指出,卑詩省政府有合理地評估環境,並向康德摩根公司發出有關證書。
市府發言人表示,判決書只能判斷省政府是否有按照既定的行政及法律程序,為輸油管項目發出環境評估證書。但未能觸及有關加拿大國家能源局(National Energy Board)及聯邦政府在批核輸油管項目的程序是否合法,也未能決定這個過程是否合憲。市府發言人又指出,他們期望能夠在尊重法治和法律責任的情況下,平衡經濟的利益和環境的保護。
卑詩省府反油管 角色尷尬
仍需護航批核環評程序
跨山輸油管計劃一直是備受爭議的項目,卑詩省長賀謹(John Horgan)多次表明反對輸油管方案。此外,賀謹與同屬新民主黨的阿省省長諾特利(Rachel Notley)就輸油管項目在多個場合中針鋒相對。諾特利及加拿大總理杜魯多分別先後多次發言支持跨山輸油管計劃。而卑詩省政府雖然反對方案,但在今次由市政府提出的司法覆核案中,需要為省政府過去在批核環境評估證書的程序中護航。卑詩省律政廳長尹大衛(David Eby)指出,省政府一直按照上屆政府的程序和步伐發出環境評估證書,亦無意拖延跨山輸油管方案的進程。
而今次溫哥華市政府的司法覆核,雖然被卑詩最高法院駁回,但市政府仍然可以申請上訴,以進一步挑戰輸油管項目在公眾諮詢及發出環境評估證書上的程序公義。惟今次訴訟被判敗訴後,市政府需要支付雙方在法庭程序的費用。
此外,康德摩根公司因工程未能獲得聯邦政府的保證,而發出了最後限期,指在下周四(5月31日)前,倘若未能獲得實際的保證,確定輸油管計劃能夠順利進行,他們將考慮撤資。倘若康德摩根公司撤出計劃,聯邦政府需尋找可行的方法繼續進行項目,然而,該項目仍然會面臨卑詩省政府及溫哥華市政府正在或可能提出的多項法律控訴,包括市政府有可能就本案提出的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