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地屋面積上限 列市決維持現狀
護農組織不滿 擬向省府申訴
【明報專訊】列治文市議會不會將農地上興建房屋的面積進一步限制,倡議保護農地一方促請省府採取行動,而卑詩綠黨議員指禁止外國人擁有農地可遏制投機。
列治文市議員於周一晚就農地建屋面積的限制進行討論,有不少市民到場表達意見,會議直至深夜,於周二凌晨零時才進行表決,市議會通過維時原有最大可建10,764平方呎大屋,並贊成在8至25公頃大的農地,可毋須申請更改土地用途下另建一間最大3229呎的農場工人宿舍。
列治文農地東主協會Ben Dhiman讚揚市議員作出正確的決定,指他們是根據事實而作出決定。
投票贊成維持現狀的市議員麥樂田(Bill McNulty)表示,投機是一個完全不同的議題,需要不一樣的方法去處理,現況是需要保護農民。
另一市議員史蒂夫斯(Harold Steves)曾提出修例動議,將面積上限減至5382呎,即與省級指引看齊;但不獲通過。他批評,維持可建逾1萬呎,會給低陸平原,甚至遠至智利域(Chilliwack)的其他所物業立下不良示範。
倡議保護農地的民間組織Richmond Farm Watch成員(John Roston)指對市議會的決定失望,指計劃向省新民主黨政府及綠黨表達訴求。
卑詩農業廳長布嫻妮(Lana Popham)回應說:「若地價太高,保證會出現的不會是農業。」她指將對如何管理農地進行獨立檢討,但她未有說明會否限制農地上房屋面積大小,她稱問題不只在列治文發生,全省各地都有此問題。
對房屋及商戶發出許可證是地方政府的權限,而卑詩綠黨認為向購買農地的外國人徵外國買家稅,或甚至禁止外國人擁有農地都可即時處理投機問題。綠黨省議員奧爾森(Adam Olsen)說:「這是一些我們不需去諮詢(的選擇),而是需要採取的行動。」
有指,省府預計會在今秋引入條例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