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察院批「反法治」
【明報專訊】廣東揭陽市惠來縣鰲江鎮政府,日前向10個涉及「較大」製販毒案件家庭的房屋,噴上「涉毒家庭」字眼。該鎮黨委書記更稱,若警示效果明顯,會繼續推行有關措施。由最高人民檢察院主管的「正義網」昨日刊登評論文章,批評做法「與法治精神背道而馳」。
《澎湃新聞》星期三(9日)報道,惠來縣在2014年先後遭國家禁毒委,列為「毒情嚴峻重點關注地區」及「製毒嚴重通報警示地區」。報道引述惠來縣委辦公室指,10個被噴字的「涉毒家庭」來自鰲江鎮5個村,皆涉及較大製販毒案件,鎮政府噴字前已獲當地村民同意。
鎮禁毒辦一度稱,在8日(星期二)晚上已意識到噴字「有不妥之處」,正落實清除工作。但在10日(星期四)的報道中,鰲江鎮黨委書記又稱,10個被噴家庭都有成員涉毒案在逃,當局會先觀察噴漆的「警示效果」,若效果明顯,將繼續推行有關措施。
最高人民檢察院主管、檢察日報社主辦的「正義網」,今日刊登題為《噴塗「涉毒家庭」與法治精神背道而馳》的評論。文章指,在涉毒人員家門口噴塗「涉毒家庭」,沒有任何法律授權,故不論做法能否帶來任何「教育效果」,「它也是反法治的,也是不能被允許的」。
評論亦指出,噴塗「涉毒家庭」的行為,與古代在罪犯臉上刺字,或過去將犯人掛牌遊街的做法,「本質上並無二致,都是對有罪錯者的一種羞辱」,法治社會基本要求是尊重和保障人權,「即便是罪犯,其人格尊嚴亦不容侵犯」,故「羞辱」在法治社會沒有合法存在空間。
對於涉事鎮政府稱噴字前已獲當地村民同意,文章直斥那是「不值一駁的藉口」,指村民的同意不能替代法律,「『多數人的暴政』尤其值得警惕」。評論稱,明白在毒品犯罪猖獗的方,民眾會有焦慮,但打擊毒品必須「在法律框架內,遵循法治思維、依照法治方式進行」,「任何與法治精神背道而馳的權力任性,都應該馬上被叫停、糾正和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