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每年千億黑錢流動
【明報專訊】行政院洗錢防制辦公室2日發表「洗錢及資恐風險評估報告」,包括毒品販運、詐欺、組織犯罪、第三方洗錢等9大類犯罪,平均每年合計約新台幣1000億元犯罪所得,從台灣流出及流入7個國家或地區。
11月評鑑不過 列洗錢黑名單
亞太防制洗錢組織(APG),將在11月對台灣洗錢防制成效進行第三輪相互評鑑,如果台灣無法通過評鑑,將被列入洗錢高風險的名單,未來國際資金進出台灣會受到國際嚴格審查,金融機構要設海外分支也會受影響,因此行政院對11月的評鑑非常重視。洗防辦2日在喜來登飯店舉行「洗錢及資恐風險評估報告」發表會,包括行政院長賴清德、法務部長邱太三、金管會主委顧立雄都出席活動。
依洗防辦的評估,台灣深受洗錢「非常高度威脅」及「高度威脅」的犯罪共有9大類型,包括毒品販運、詐欺、走私、稅務犯罪、組織犯罪、證券犯罪、貪污賄賂、第三方洗錢,以及仿冒盜版侵害營業秘密等智財權犯罪。
9類型犯罪 具高度以上威脅
洗防辦表示,這些犯罪所得,從台灣流出去的前4個國家或地區,分別為大陸、香港、澳門、馬來西亞,另有3國名列第5,包括菲律賓、印尼及越南;而流入的前5個國家及地區,包括大陸、香港、澳門、越南及菲律賓。
對於這些「黑錢」的估算,在毒品販運項目,依據查獲各級毒品數量大盤市價與查扣金額估算,每年約180億元;詐欺類型估算每年平均350億元流出;組織犯罪所得估算每年平均約百億元;貪污犯罪近3年平均每年4億元;走私依海關私菸估計,每年犯罪所得10億元;證券犯罪各類型合計每年約160億元;第三方洗錢每年約150億元;稅務犯罪逃漏稅額約50多億元;智慧財產犯罪近年平均約7億元,合計洗錢資恐金流約達千億規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