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禁商品販賣不受限
學童花10元就能夾檳榔
【明報專訊】近2年夾娃娃機以「選物販賣機」模式,如雨後春筍般在都會區大街小巷分租店面經營,衍生不少治安問題。據警政署統計,去年至今年3月,選物販賣機涉賭博罪201件、毀損108件,無照營業234件,管理確有死角,尤其18禁的情趣商品公開陳列在學校附近娃娃機店面,警察非主管機關,只能配合稽查。
「你看這是送檳榔嗎?還有清涼的照片,上面有寫警告吃檳榔會……」娃娃機內,一盒盒小紙盒,上面印有清涼美女圖,裏面全是檳榔,上面還有可愛吊飾,這無人商店,就開在南部的國中小學的附近,只要10元就有機會抓起來。
警方說,以前是檳榔西施穿著清涼賣東西,現在這類無人商店,對小朋友完全不設限,警察也管不着,只有社會局逮到後,可依違反兒少法,對販賣菸酒檳榔者處1萬到5萬元罰鍰,但怎麼抓,真的很困難。
此外,選物販賣機不受電子遊戲管理辦法規範後,許多店舖設在學校旁邊,不設限的商品,如18禁情趣用品或色情書刊、影音光碟,均有戕害身心健康疑慮,但除非涉及猥褻品公開陳列,警察也管不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