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教育局長楊潤雄在立法會財委會特別會議上亦有解釋評審過程,他指出,出版社要把教科書交予教育局評審,評審小組除了有當局專責相關科目的職員,同時邀請兩名界別內外人士,包括大專院校專家、校長或前線教師一同評審。
楊潤雄﹕課程主任把關 非一人決定
楊潤雄指出,評審工作屬義務,評審員不知道接受評審的教科書內容出自哪間出版社,出版社亦不知評審員身分,避免利益衝突等情况。
他補充,教育局會收集及整合評審員意見,交予出版社,若出版社有任何意見,可與局方討論並修訂內容,最終由教育局決定是否可列入教科書適用書目。
有議員提問有沒有官員作最後把關,楊潤雄說,由相關科目的最高課程主任負責,程序上不是一人可決定,若出版社最終定稿與某評審員的意見不同,課程主任亦需與其溝通。
業界﹕倘涉敏感字眼 教局自行揣摩
有不願具名的出版業界人士表示,按以往經驗,教育局評審小組大約花3個月時間評審,「一定會有內容修改」,出版商約花兩個月修訂後交回局方,小組再花約1至2個月評審。他說,現時香港與內地關係愈加密切,內地不會直接干預本港教科書內容,若涉及一些較敏感字眼,教育局會自行揣摩哪些內容不恰當,或應該用哪些字眼會較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