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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天琦(圖)昨指案發時他不認識案中其餘4名被告,即李諾文、盧建民、林傲軒及林倫慶,並確認4名被告均不是本民前成員。(鄧宗弘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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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聞
 梁天琦:我無法遏抑憤怒 「從沒計劃使用暴力」 對襲警非常抱歉

【明報專訊】前年農曆年初二旺角大衝突,本土民主前線前發言人梁天琦等5人被控暴動等罪。首被告梁天琦昨續自辯,強調當晚到現場只想聲援小販,「保護呢種本土香港文化,去到後來想保護在場市民」,沒有計劃使用暴力,但「我遏抑唔到自己嚗垂耤v,襲擊了一名警員。他對其襲警行為感非常抱歉,「我唔想受暴力對待,就唔應該用暴力對待其他人」。他又認為「法律不外乎人情」,小販在農曆新年間擺賣沒有大問題,並否認其行為是「違法達義」。

稱保護本土文化在場市民

被告梁天琦(26歲)昨表示,事發時的年初一晚及年初二凌晨,從沒有計劃使用暴力。他述說「麙艂皒貝籊切n援小販,保護呢種本土香港文化,去到後來保護在場市民。最後我遏抑唔到自己嚗垂耤A但我係絕對無呢個打算,鷊穜蓱峈怚籉颾伬唻洏弮氻O」。

明白「己所不欲勿施於人」

辯方問梁有沒有其他事想補充時,梁再指事發後他反思自己過去曾修讀道德規範,明白「己所不欲勿施於人」,「我唔想受暴力對待,就唔應該用暴力對待其他人」,故他對其在亞皆老街襲警行為感非常抱歉,因為他傷害了其他人。梁欲再就襲警一事補充時,遭法官打斷,指並非要梁交代其心路歷程。

控方展示本土民主前線facebook專頁截圖指出,本民前於案發前已發文,籲市民於2016年2月8日晚上9時到旺角聲援小販,並有口號「本土特色,勇武捍衛」。控方質疑梁雖稱沒有計劃使用暴力,但本民前卻要「勇武捍衛」,梁同意。

撐小販擺賣「法律不外乎人情」

梁亦同意控方指無牌小販在街擺賣是違法行為,但他仍到場支持小販,並希望食環署職員在初一及初二不要執法。梁續同意控方指市民堵路亦違法,阻止警方驅散人群非正確做法,但他參與是因為希望警方不要驅散人群,及撤離現場。

梁解釋,從小到大,逢年三十至年初三,很多地方也有無牌小販在街擺賣,亦不會有執法人員拘捕他們。這就如坊間不成文的默契,是香港本土文化;以上情G亦不是一年365日都出現,只是過時過節的情G,「法律不外乎人情」,故不是一個大問題。梁明白支持無牌小販擺賣要付出代價,因有可能被檢控。

不同意自己是違法達義

梁同意在場的人向警方防線擲膠樽、玻璃樽及硬物等,都是暴力行為。控方質疑梁是否認為以武力手段阻止警方驅散市民,是正確的做法,梁否認。他亦不同意其行為是違法達義。

梁日前辯稱當晚見警方推出高台後,下意識認為警方欲清場,會對在場的人構成危險。控方指梁的看法武斷,梁不同意,因當時除高台外,他亦見到有大批警員持圓盾及長警棍,故據其過往示威遊行的經驗,認為在這陣容及裝備下,警方是準備驅散人群,「唔知咁算唔算武斷」。聆訊今續。

【案件編號:HCCC40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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