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創新及科技局去年5月推出5億元「創科生活基金」,資助利用創新科技方便巿民生活的項目。創科局總行政主任(創科生活基金)黃慧紫表示至今收到41宗申請,9宗獲批,涉款共2500萬元;除社署資助非政府機構(NGO)和公共機構,只要符合基金理念,非社署資助NGO亦可申請基金,平均處理時間約13周。
基金去年5月推出,為期5年,資助對象包括受社署資助的非政府機構、公共機構、工商組織及專業團體。每個獲批項目資助上限為合資格開支90%或500萬元,較低者為準;資助期最長3年,其間須以非牟利為目的。外界曾質疑基金資助對象限社署資助NGO或公共機構,初創因屬私人公司不合申請資格。
非社署資助NGO亦可申請
黃慧紫解釋,選擇4類資助對象因「他們有固定服務網絡,也較有實力確保項目持續」,申請機構不論規模大小也會考慮。若非社署資助NGO有意研發創科產品方便市民,亦可申請,如提供臨終照顧服務的善寧會,研發綜合病人資訊系統,包括網站、手機App及軟件,獲基金批出499萬元。至於初創等私人企業,她說基金目的是改善市民生活,私人企業可伙拍合資格者申請基金。
5宗被拒 主因項目效益不大
黃慧紫說基金由遞交申請至通知結果,目前平均處理時間約13周,最長20周,「有個案資料充足,4周獲通知成功」。截至上周五(13日)基金收到41宗申請,9宗獲批,涉款共2500萬元;有5宗被拒,主要因項目為市民或特殊社群帶的效益不大,另有14宗申請處理中;13宗申請因不合資格被退回。
中大教育心理系助理教授蘇詠芝獲批出284萬元,團隊研究用機械人表演話劇,讓自閉症幼兒觀察及角色扮演,改善社交。她去年8月尾交申請,其間與局方有聯絡,11月面見基金委員會,數日獲結果,認為過程「不算繁複」。
創科企業EVENTION策略顧問及香港無線科技商會委員王嘉屏認為,《申請指引》中,「如申請機構不屬資助類別,在特殊情G才考慮」的寫法模糊,建議按《稅務條例》第88條獲豁免繳稅的慈善機構也可納入資助。她更盼有服務承諾保證在一定期限內處理申請。資訊科技界議員莫乃光認為基金資助對象雖涉大機構,「若服務幫到人,獲資助也無問題」,但籲局方多辦簡介會。
創科局發言人表示,基金推出兩年後會檢討需否擴大資助類別,年中會開簡介會講解申請手續及資格。
明報記者 高卓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