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棺案 小草改口認要求殺人分錢 稱講笑
【明報專訊】荃灣工廈「DAN6」單位前年3月揭發石棺藏屍案,3名男子事後被控謀殺罪,案件昨續審。特赦證人、別名「小草」的何菱瑜續接受盤問時,被問到是否曾在各被告討論殺死事主的會議上,說過「殺死阿J(事主)啦,分番一份畀我」。小草聞言先想了數秒才否認,但其後又改口表示同意,惟強調當時是「開玩笑」。
3名被告依次為曾祥欣(28歲)、劉錫豪(23歲)及張善(25歲),他們早前已承認阻止合法埋葬屍體罪。代表第三被告的大律師徐福亮昨盤問時提到,警方向小草錄取口供時,她曾稱當首被告首次在「There」的會議上提到殺死事主張萬里(阿J)便會有3000萬美元時,只有次被告、當時同住屋內的蔡心怡、梁俊賢和她在場。小草確認第三被告並不在場,但對於有多少次是在第三被告缺席下討論殺人,她說沒印象。
「點解硬係覺得我一定記得所有洁H」
徐福亮追問,各被告到底開了多少次會議討論殺死事主。小草表示不記得,「佢(首被告)成日將呢件事放鬗f邊」,又指次被告亦多次附和,而她對此半信半疑。徐指小草所錄取的口供,事實上從沒提及第三被告曾參與討論要殺死事主,但她在庭上供稱第三被告有份提出。小草聞言哭說:「佢有附和謘C」徐隨即提醒小草,如她作虛假陳述,警方可檢控她,再次質問她為何沒向警方提及。
小草聞言激動落淚稱:「點解硬係覺得我一定要記得晒所有洁H」徐福亮表示理解她並非電腦,無可能記得一切,但指她能記得另兩被告所說過的話,那若第三被告曾參與討論殺人,她必定有印象。小草泣不成聲地重申,第三被告曾說過,「但我印象無咁深刻」。
徐福亮其後提到,小草除稱可將事主的屍體棄於大嶼山外,亦曾說過可斬件掟落海,小草否認。徐續說,小草曾在會議上稱「殺死阿J啦,分番一份畀我」;小草考慮數秒後否認。徐見狀即質問她為何會猶豫數秒,法官隨即打斷提問,並重複辯方先前的問題。小草是次改口同意曾說過分錢一事,但強調是「開玩笑」。徐指她從沒在口供中提及,質疑她避談曾參與討論,是為令警方將她轉做特赦證人。小草指不會刻意記蚖★L的玩笑,強調根本不想憶述事件,「佢]問咩我咪答咩囉」。聆訊今續。
【案件編號:HCCC459/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