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東問太多涉侵私隱 憂難租屋租客多啞忍
被要求填寫行為問卷 提供T4稅單
【明報專訊】卑詩省資訊及私隱辦公室公布的調查報告指出,本省房東在招租房屋時向可能租客索取過多個人資料,例如要求提供信用卡細節、銀行帳單,甚至有要求租客填寫行為問卷、提供子女的成績單,而這些問題均已經觸及私隱法。
報告調查13宗租客申請,發現13個房東當中有10個房東向租客索取的個人資訊,若被房東日後使用,則已違反人權憲章,以及《個人資訊保護法》(Personal Information Protection Act)。
省資訊及私隱代理專員麥克阿瑟(Drew McArthur)指出,本省有150萬人居住在出租單位,佔本省家庭總數的三分一,由於本省各地出租房屋空置率均非常低,租客擔心不提供房東所要求的資訊,有可能導致租不到房屋,從而令房東利用此不對等關係,向租客要求更多資訊。
報告指出,全加空置率最低的都會區均在本省,使本省整體空置率低至1.3%,而溫哥華市則只有0.9%,最低的阿博斯福-米遜區(Abbotsford-Mission)以及基隆那(Kelowna)則只有0.2%,比溫市還低。
私隱專員辦公室正在調查透過一種新型蒐集租客資訊的服務,例如透過社交傳媒平台搜尋租客資訊,是否符合《個人資訊保護法》。
麥克阿瑟說,他知道有些組織甚至要求未來的租客填寫行為問卷,以評估租客的性格。他提醒,根據人權憲章,房東不能問租客有關族裔、宗教信仰以及結婚狀態的問題。
他指出,房東也不能去檢視未來租客現在的居住情況,以及詢問租客未來12個月是否有懷孕計劃,這些均觸及私隱法。房東也不能詢問租客是否吸煙者、婚姻狀況、信用卡號碼等等。
至於哪些是房東可以向未來租客蒐集的訊息?他說,房東可要求提供推薦信,最近的薪水單,僱主出具的信件,或是徵求租客允許致電僱主問薪水情況,如果放租的是有限制年齡的出租單位,例如,只對55歲及以上的租客提供的單位,這時,才能問租客年齡。
他說,該辦公室甚至接到租客投訴說,一名房東要求提供他們子女的成績單影印本;還有致電者說即使租客已經提交僱主信,房東仍堅持要他出具T4的稅單。而另外也有租客已被要求先給一年的房租,但仍是被要求同意做信用檢查。
他提醒,根據規定,房東只有在租客無法提供令人滿意的推薦信或就業證明,或無法確認其收入時,才能進一步要求做信用檢查。
該報告提出建議,包括房東必須很清楚說明,蒐集有關租客個人資訊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