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工局聆訊拒延期 投訴人斥不顧身體狀G
【明報專訊】本報接獲市民個案,事主黃女士投訴機構社工服務,社會工作者註冊局就此展開聆訊工作,但事主指註冊局不顧她出現持續焦慮、抑鬱,並在有醫生信證明其精神狀態無法處理文件工作的情G下,於昨日及今日召開聆訊。有份協助事主的工黨立法會議員張超雄認為,局方或希望盡快處理積壓的案件,但須考慮相關人士的精神狀G。
市民黃女士於2014年向社工註冊局投訴,指摘心理衛生會兩名社工於2012年未有妥善跟進其個案,有關案件定於昨日及今日聆訊。黃女士稱其精神狀態持續變差,包括持續失眠、肌肉繃緊及頭痛等,她又指之前向局方提供兩封今年1月及3月的醫生信,證明其精神狀態無法處理文件,惟局方如期召開聆訊。她表示昨日身體不適無法出席,批評局方不顧其訴求,處理手法不公平。
根據程序,註冊局會委任5名紀律委員處理投訴個案。據了解,5人小組包括法律及醫學界人士,小組成員亦知悉黃女士提交的醫生信,但在諮詢專業意見後,決定如期聆訊。
本報早前向社工註冊局查詢,該局主席倫智偉回覆表示,不評論個別案件,一般而言,紀律委員會接到投訴或被投訴任何一方要求押後聆訊的申請,均會考慮其申請的要求及理據,方作出適切及公允的決定。本報昨就如期聆訊一事再查詢,截稿前未有回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