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警供辭不符影片 前中大講師脫襲警罪
【明報專訊】中文大學哲學系前講師王心龍涉嫌去年聲援雙學三子期間,襲擊執行職務的警長,原被控一項襲警罪,案件經審訊後,裁判官昨指證供顯示王當日推了警長一下,有關動作屬自衛行為,控方未能證明王有襲擊意圖,故裁定罪名不成立。王在開庭前不斷回望觀眾席上的親友,親友在王脫罪後高呼正義必勝。
王心龍(40歲)原被指於去年8月在金鐘高等法院外,襲擊正在執行職務的警長。早前庭上片段顯示,當日一名撐黃傘的婆婆在佈滿人群的囚車通道上站立,被警方勸喻離開,但婆婆不為所動,當時王一直注視着婆婆,直至一女警上前強行推婆婆離開,王遂上前搭住女警右臂,隨即被警長逼往後退,雙方距離亦步亦趨。
官﹕挺身保護婆婆 推警長自衛
暫委裁判官許肇強裁決時指出,根據案發時的片段,顯示王心龍在女警扯住婆婆的褲頭和搭着婆婆右臂時,挺身而出保護婆婆,但王隨即被警員包圍,當時他沒有激動表現,反而節節後退,相信王不會無緣無故襲擊警長。許官亦指出,王事發前站在囚車通道,沒如其他聲援者大聲呼叫,只是一心想目送囚車離開,遇見婆婆被警察包圍才為她解圍,而警長早前在辯方盤問時,亦承認王被警察包圍時掙扎並想回到婆婆身邊。
許官續指出,警長作供時指王心龍當時忽然轉身並意圖襲擊他,但與片段所見並不相符,認為警長的說法與事實不符。許官亦不相信女警作供時稱,當時是攙扶婆婆返回行人路,認為婆婆不願返回行人路,警方需要強行將她移離通道,必有一定身體接觸。另許官亦指出,警方聲稱被施襲卻沒有進行即時拘捕行動,認為王當時的行為屬自衛。
【案件編號:ESCC2947/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