溫市獨立屋價是收入26倍
大溫各市置業更難負擔
【明報專訊】數據分析公司的報告顯示,大溫地區多個城市的獨立屋中位價與家庭收入中位數比率,20年間暴漲,以溫哥華市為例,1996年的屋價只是收入的7.8倍,但2016年該比例升至26倍。
據Postmedia報道,溫哥華數據分析公司Landcor Data Corp.查看1996年與2016年的房屋中位價及收入中位數,並發現在1996年溫哥華的買家,能以收入中位數7.8倍的金錢便可買到一間獨立屋;當年溫市家庭的收入中位數是5.13萬元。
除西溫外,當時在溫市以外其他地方的房屋為更可負擔。
不過,到2016年,雖然溫市家庭的收入中位數已上升66%,達8.56萬元,但獨立屋中位價已暴漲至收入中位數的26倍。
在本那比,20年前獨立屋中位價為35.5萬元,相等於收入中位數約6.9倍。到2016年,屋價升至156萬元,是收入的18.2倍。
至於高貴林市,20年前後,獨立屋中位價已由28.6萬元升至123萬元,上述兩中位數比率,亦由5.6倍增至14.4倍。
蘭里和阿博斯福在20年間該比率亦有升高,但相對較少,蘭里由4.1倍升至8.3倍,而阿市由3.6倍升至7.1倍。
智利域房屋該比率亦見上升,由1996年的3.1倍(屋價15.9萬元)升至2016年的5.5倍(47.5萬元)。
有研究及數據分析專家警告,只利用兩個相距甚遠年份的收入及樓價進行比較,需注意多方面的問題,例如家庭組成有變,按揭利率和條件、交通情況和汽油價等都有分別。此外,蒐集數據的方法亦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