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舉處失電腦泄選民資料 私隱署接1800投訴
【明報專訊】選舉事務處去年遺失兩部載有全港逾300萬名選民資料的手提電腦,個人資料私隱專員黃繼兒昨表示,公署去年接獲3501宗投訴個案,較前年大幅上升九成,當中1800多宗是針對選舉事務處遺失電腦的投訴,涉實質損失的個案僅佔個位數,亦未有市民因事件尋求公署協助。
去年投訴升九成 涉實質損失佔少數
黃繼兒昨在立法會政制事務委員會上回應議員提問,指涉及實質損失的個案僅佔少數,主要原因是投訴人很難證明因事件有任何實際損失,他形容這正是公署在保護個人資料遇到的困難和挑戰,人人都知道私隱是不容他人侵犯,「但你問我損失什麼、損失多少,就比較難一些」。
莫乃光憂警方過分索市民資料
資訊科技界莫乃光昨在會上引述一份港大報告指出,每年平均有4000多宗政府部門向互聯網公司索取資料的要求,近九成來自警方,而在警方的要求中,只有1%用作執法,其餘99%是防止罪案發生,他形容情G令人擔心,指公署應關注執法部門有否過分索取市民的網上個人資料,應教育有關部門。
黃繼兒回應說,公署去年曾到多個政府部門舉辦22次講座,訓練時數共44小時,參加政府人員超過2700人,他指出,公署今年會與公務員事務局商討,安排定期向公務員提供訓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