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士淵求公開邊境局文件 上訴庭駁回申請維持保密
遭中國通緝華商申難民保護案
【明報專訊】自2002年起被中國警方通緝、在大溫列治文居住的華裔商人沈士淵(Shiyuan Shen),就聯邦法院法官福瑟吉爾(Simon Fothergill)在去年3月23日公布的一項裁決,向聯邦上訴法院提出的上訴,已在日前被駁回。
與此同時,聯邦司法部長在去年11月30日要求對聯邦移民和難民委員會,在去年10月31日就沈士淵的難民上訴案作出的裁決進行司法覆核的申請仍未定案。
沈士淵是就聯邦法院法官福瑟吉爾在去年3月23日公布的一項裁決向聯邦上訴法院提出上訴。在該項裁決中,聯邦法庭法官福瑟吉爾接受聯邦政府的請求,在沈士淵的個案中,可以不公開兩份加拿大邊境服務局(Canada Border Service Agency)文件的部分內容。聯邦上訴法院已在今年1月12日駁回這項上訴。
聯邦政府指出,如果披露上述文件的部分內容,將有損國際關係,並損害加拿大在外國盟友與消息來源眼中的信用。
但沈士淵要求看到邊境服務局文件的完整版本,他辯說,這可能有助於他展示,政府用來反對他難民申請的證據,是通過刑訊方式來獲得的。
據法庭文件顯示,沈士淵在2002年2月離開中國,在美國居住,他在2007年經美國來到加拿大,現居住在大溫列治文。他在與現任妻子結婚後,後者擔保他申請加拿大永久居民的身分,但後來他被列作「不准入境」,他在2011年3月申請難民保護。
而根據CBC電視台的報道,沈士淵自從2002年起被中方通緝,他被指控在上海經營鋼材公司期間涉及金額高達2,000萬元加幣的詐騙案。
沈士淵在2011年3月申請難民保護,他在聆訊中爭辯說,政府需要披露所有從中國獲得、與其個案相關的文件。但他的難民申請被拒,他遂提出了上訴。
不過,在聯邦上訴法院就沈士淵的上訴案開展聆訊之後,聯邦移民和難民委員在去年10月31日作出了一項裁決。
該項裁決指出,聯邦政府的行為有濫用程序的成分,並裁定聯邦政府試圖從中國獲得的絕大多數證據是不可接受的。
聯邦司法部長已在去年11月30日就聯邦移民和難民委員會的裁決提出了司法覆核的申請,現仍未定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