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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時任警員英裕泰,涉一年前休班時在港鐵站扶手電梯偷拍女子裙底,被控「作出有違公德的行為」罪,暫毋須答辯,押後至3月8日再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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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時任警員約1年前在休班期間,涉在港鐵站扶手電梯偷拍一名女子裙底,被控作出有違公德的行為罪,昨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暫毋須答辯,案件押後至3月8日再訊。 申聘當值律師 收入超限額 被告英裕泰(34歲),報稱職業為「其他」。警方回覆本報查詢時,確認被告為已停職的警員。辯方申請押後案件8星期,以索取相關文件,又稱被告的收入超過申請當值律師服務的入息限額,因此需時自行尋找私人執業的律師代表。 根據控罪,被告在去年1月21日,在旺角港鐵站近E出口向上移動的扶手電梯,重複地將其右腳踏前至女子X的裙底範圍內,用以拍攝X的裙底影片。 【案件編號:WKCC20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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