戴啟思:港府自廢憲制責任 陳弘毅:第2條已是法律理據
【明報專訊】資深大律師戴啟思牽頭組成6人名單競逐大律師公會改選,此名單昨日發表聲明回應一地兩檢,批評人大常委會對一地兩檢的法律解釋「難以令人信服」,指港府需要按照《基本法》要求實行高度自治,「港府一旦放棄在香港部分地方實施基本法和本地法津,等同廢除自己的憲制責任(The Hong Kong government would have abrogated its constitutional duties by surrendering a part of Hong Kong such that the Basic Law and most Hong Kong laws do not apply)」。
指若為利益扭曲清晰條文
戴團隊:法治將受破壞
對於人大常委會引述基本法第2、7、118和119條作為一地兩檢的理據,戴啟思名單的聲明指出,這些說法根本無法解釋為何部分香港地區可以不實施基本法。聲明表示,如果基本法一些清晰的條文和規定,可以為了一時的利益和方便被扭曲和解讀,本港的法治將受到威脅和破壞。
日後若有訴訟
陳弘毅:不排除終院提釋法
基本法委員會委員陳弘毅就認為,基本法第2條列明全國人大授權香港實行高度自治,這條文已經是法律理據。對於有民主派批評是次常委會對一地兩檢的法律解釋是變相「釋法」,陳弘毅表示,常委會無可避免需要就一些基本法條文「講出自己的理解」,以便解釋有關安排是否符合基本法,指人大常委會只是「作出一些說明,不是正式釋法」,但相信日後一旦有法律訴訟,法庭亦要「參考和尊重」常委會是次的理據,亦不排除終審法院在處理相關訴訟時,有可能要提請人大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