戀童犯教琴再姦女童
83歲囚5年半 社會聲討監管不足
【明報專訊】江蘇無錫日前審結一宗狎童案,當地一名83歲私人鋼琴教師,藉教琴猥褻並強姦兩名9歲女童,被判監5年半。報道指每次猥褻後,被告都會帶女童逛南禪寺,買她們喜歡的文具和食物,要求不告訴家長,後來家長發現女童有異樣而報案。該教師曾因姦淫幼女分別被判囚4年和7年。此案法官斟酌再三,認為應公布案情,讓更多家長提高警惕。
《都市快報》報道,被判刑的徐姓教師,近年獨居在無錫市一小區的單位,在家中做鋼琴家教,多名孩童師從他一對一學習。2017年寒假期間,徐向家長提出加課延長教學時間,其間可提供午餐,到下午才接回學生。有家長將子女送至徐家後便離去,並沒全程陪同。
徐被指對學生態度溫和,經常摟抱及親吻學生,學生覺得這是老師喜歡自己的表現,從不反抗。控方指今年1月20日至2月10日,徐利用教琴之機,先後6次猥褻和強姦兩名9歲女童,每次犯案後都會帶女童逛南禪寺,買她們喜歡的文具和食物,要求不告訴家長。後來家長發現女童有異樣而報案,徐被捕後認罪和供述罪行。
無錫市梁溪區法院近日判處83歲的徐犯猥褻兒童罪、強姦罪,判處監禁5年半。據悉,該案一經公布,引起網友聲討。因為被告並非初犯,他曾因犯姦淫幼女罪,分別於1981年2月被判監4年、1996年7月31日被判監7年。興論質疑被告劣[斑斑,為何還能從事教師工作?為何還能從事與幼兒有關的工作?對於這類犯人是否太寬容?懲罰力度是否夠大?網友呼籲加大對這類人的懲罰。
內地部分地區針對涉及性侵未成年人的嚴重罪案處罰,已有公開信息、禁止從業等嘗試。近日,江蘇省淮安市淮陰區要求,除非作案時未滿18周歲或未判監禁,所有性侵害未成年人的嚴重罪犯,自刑事判決生效起一個月內,個人信息都會公開,包括罪犯姓名、身分證號碼、照片、年齡、性別、案由等。
除了淮陰,浙江慈溪、上海閔行也發布過類似規定,引發外界爭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