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違規砍公地2棵樹 西溫業主遭市府控4罪
【明報專訊】西溫市府對於未經許可砍樹的行為通常罰款為1000元,但西溫市府最近對一名申請許可被拒,涉砍去市府土地上兩株挪威楓樹(Norway Maple)的業主及發展商提出4項檢控,每項罪名若被定罪,最高將罰1萬元。
西溫市指出,住在Glenmore Dr.29號及31號的業主,同時也是發展商,今年10月曾向西溫市府申請砍樹許可,申請被拒不久,業主涉將位於業主土地旁,屬於市府土地範圍內的兩株挪威楓樹砍去。
兩株挪威楓樹約有14米高,其中一株直徑有約60公分,樹木緊鄰Glenmore Dr.29號及31號,有兩間房屋正在施工中。
西溫市對於未向市府申請砍樹許可即砍樹的行為,一般罰款是1000元,只有在極少數的情況下,西溫市府才會入稟法庭,要求不守規定的業主繳交高額罰款。
西溫市發言人鮑爾(Donna Power)指出,入稟省級法院向法院要求提高對業主的罰款,由於牽涉法律行動,所以需要市議會投票通過。
她說,西溫過去只有一次在2013年時,曾對另一對業主告上法庭。當時住在Chelsea Close的一對業主夫婦未向市府申請許可,即將好幾輛貨車的填土倒在業主自己土地上,最後引起土地崩塌,泥土並落入Rodgers Creek支流,市府對兩人提出檢控,兩人最後被定罪,且被罰款10萬元。
Glenmore Dr.的業主曾於今年10月向西溫市府申請砍去位於市府土地上的兩株挪威楓樹,但市府人員評估後認為,兩株樹仍然非常健康,且並不影響房屋施工,所以拒絕發出砍樹許可。
西溫市府在10月17日接獲市民報案,指位於市府公共走道上的大樹被砍伐,市府人員趕赴現場時,兩株樹已經被砍下。
面臨檢控的發展商所屬公司Lexa Development一名公司負責人指出,他仍在尋求律師的協助,暫時不會發表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