泛民提97議案阻修議規 李慧k交梁君彥定奪
【明報專訊】立法會修改《議事規則》的攻防戰繼續上演,民主派議員早前根據《議事規則》第91條提出90多項要求暫緩執行議事規則的議案,欲押後修改議事規則的議案在大會討論。立法會主席梁君彥將與第91條相關的議案轉交內會討論,內會主席、民建聯李慧k一度欲在昨日的內會會議以投票決定是否將相關議案提上大會,引起民主派不滿,最終會議不作表決,交由梁君彥決定是否受理有關動議。
原由梁君彥交內會討論
民主派提出共97項要求暫緩執行議事規則的議案,該97項議案主要分4類,包括:行使傳召官員或索取文件的權力、譴責梁君彥或李慧k,以上兩種議案均須排在修改議事規則的議案前;另兩類為改變審議修改議事規則辯論的發言時間、改變指定會議處理秩序的程序。
多名民主派在內會討論相關議程之初,提出規程問題質疑,因根據第91條寫明,如議員已作出預告,則毋須經內會批准,理應可直接交上大會討論。李慧k反駁,提出第91條議案會影響立法會會議安排,過去有先例經內會取得推薦,在議員得到共識後,大會才會處理。
民主派多次要求立法會秘書處和法律顧問解釋,法律顧問表示大會主席有權決定議程,是否批准議員提第91條亦要看其他議事規則,如議案是否合符規程,故不是有足夠預告期就可提出。
公民黨郭家麒批評,梁君彥是「作狀(交由)內會傾」,想在內會「(建制派)人多蝦人(泛民)少」,又稱過去政府動議相關議案時都沒經內會而直上大會,批評今次做法是「僭建和剝削議員提第91條的權利」。朱凱Y質疑,議規有很多條文都賦予議員有提案權,反問主席的權力是否有凌駕性。
李慧k一度欲表決 指有先例
李慧k一度表示,可討論「以表決來決定是否表決」。幾經爭拗,李慧k暫停會議處理,其後表示不會在內會表決,交回梁君彥參考議員意見後決定,梁會在下周一裁決。
熱血公民鄭松泰促梁君彥為自己的決定一力承擔,又說欣賞李慧k不表決的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