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國勇同情DR次被告 官籲陪審團勿受影響
【明報專訊】DR醫學美容集團女顧客於2012年接受注射療程後死亡,3人被控誤殺,聆訊踏入尾聲。法官昨繼續引導陪審團時指出,雖然微生物學家袁國勇曾供稱次被告、技術員陳冠忠不曾接受醫學訓練,將責任推給他並不公平,但陪審團不應受袁對被告的同情所影響,強調陪審團只應考慮陳有否違反其謹慎責任。
促考慮周向榮是否任陳冠忠自行摸索
控方指控各被告沒有確保配製CIK製品的人員合乎資格。法官指出,涉案亞太幹細胞科研中心(APSC)中沒有人監管CIK製品,即使次被告陳冠忠(32歲)是CIK製品的主要負責人,但他的職級亦非總監。法官稱,陪審團需要考慮首被告周向榮(63歲)是否明知根據國際標準、配製CIK製品須醫務總監及實驗室總監的監管,卻沒有安排既有人手負責,即任由陳自行摸索,未有盡其責任。
法官指出,配製CIK製品的人員理應接受過醫學訓練,惟陳冠忠卻連配製CIK製品的指引亦不熟悉,陪審團要考慮陳是否有足夠培訓及經驗去配製CIK製品,他又是否純粹在反覆試驗中自行摸索配製CIK。專家證人袁國勇作供時曾稱陳從沒接受醫學訓練,不完全明白製品受污染或會招致嚴重後果,將責任推給他並不公平。法官提醒陪審團不應受袁的同情影響,強調他們的工作是考慮陳是否合資格的配製CIK人員。
針對第三被告麥允齡(36歲),法官指沒有證據顯示麥曾為APSC的醫務總監,問陪審團麥是否仍須為CIK製品負責。
考慮周確認無菌是否做足
法官續稱,周向榮聽從員工口頭表示已完成驗菌便深信無疑,未有要求查看相關證明文件;周又曾供稱注射療程前,中心護士會致電陳冠忠確認製品無菌,法官問陪審團周的做法是否足夠、製品又為何沒有文件證明無菌、周又是否已能確保涉案CIK製品進行過細菌測試。
指無證據周指示陳毋須驗菌
代表陳冠忠的大律師曾指周向榮指示陳毋須做驗菌測試。法官強調此說法沒有直接證據,陳亦沒有出庭自辯,故陪審團作出此推論時必須確保這是基於事實之下、唯一合理且不可抗拒的說法。陪審團亦要判斷陳是否明知沒有為涉案的CIK製品驗菌,違反其責任,並在案發後偽造測試報告。
聆訊今續。
【案件編號:HCCC437/15】